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汇集了一批专业化的资深律师和青年精英律师,其中大部分具有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更有一部分具有会计学、刑侦学、土木工程、英语等专业知识背景,他们发挥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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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法行医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那么,非法行医当事人跑了怎么处理?
《刑法》规定: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行医。而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就比较广:如《执业医师法》规定: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者;二是非医师行医的个人,亦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行医(同刑法之规定)或虽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但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行医;三是离开注册的地点行医,超出注册的类别和范围行医。
实践中常因为主体认定上分歧,卫生部门认为应追究非法行医罪的案件得不到司法机关的支持。个人观点:取得资格不是行医的唯一条件,场所、设备、器械和医疗管理制度都是举办医疗机构的重要条件,“非法行医”应依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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