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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 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汇集了一批专业化的资深律师和青年精英律师,其中大部分具有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更有一部分具有会计学、刑侦学、土木工程、英语等专业知识背景,他们发挥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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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院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众所周知,对于医院,医生的职责,不可以出现马虎的,事关人命。当患者受损害以后,认为是医院的问题,要求赔偿,但是医院却不这么认为,患者就会去进行鉴定,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双方要提交什么材料,受理的程序是什么?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阅读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医疗事故鉴定材料

  (一)医疗机构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陈述或答辩;

  2、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4、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5、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6、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7、建有门诊、急诊病历档案的医疗机构还要提交患者的门(急)诊病历。

  (二)患方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陈述材料;

  2、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患者要提供门诊病历资料;

  3、其他患方认为对己方有利、能证明医方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证据。

  二、医学会受理鉴定的程序

  依法作为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包括负责组织首次鉴定、再次鉴定的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

  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通知。通知程序包括:

  (1)医学会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其通知送达方式,通常要求采用挂号邮寄或者直接送达签收受理通知书,必要时同时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电子邮件通知;

  (2)给被申请人邮寄受理通知书时,应当附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副本;

  (3)在受理通知书中告知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被申请当事人的答辩书以及提交其材料与答辩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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