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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 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汇集了一批专业化的资深律师和青年精英律师,其中大部分具有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更有一部分具有会计学、刑侦学、土木工程、英语等专业知识背景,他们发挥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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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死亡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医疗纠纷一般都有损害事实的出现,当损害事实比较大,造成人员死亡的时候,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最大权益呢?想必大家都想了解,关于医疗纠纷死亡的赔偿范围有哪些?下面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4)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5) 残疾辅助器具费

  (6)营养费

  (7)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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