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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案件审查时间是多久

  自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是指对诉状、证据及起诉手续的形式要件审查处理。实质审查主要指对诉的利益、诉讼请求的范围与正当性、证明起诉成立的证据的证明力、法院管辖权问题的审查处理。那么刑事自诉案件审查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对于这一类案件,只有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才会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是不会就这类案件提起公诉的。正是因为这样,“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被称为纯自诉案件——因为只有这一类案件是只能自诉,不能公诉的案件;而另外两类自诉案件是既可以公诉,也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自诉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四种:侮辱、诽谤罪的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案件;虐待罪的案件;侵占罪的案件。法律之所以将这四种案件作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让被害人自主决定是否追究这些犯罪,主要是因为这些案件通常属于家事或者不直接牵扯公共利益的私事,国家公权力在这类事务上需要尊重被害人的自主权,不宜过度干预。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轻微刑事案件”是指涉及“轻微”犯罪的案件。这里说的“轻微”犯罪是指除了“告诉才处理”的四种犯罪之外,其他的、法定最高刑罚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这些轻微刑事案件,原则上讲也属于公诉案件的范围,但是鉴于其通常不是特别复杂,有时候即使不依靠国家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被害人自己也能收集充分的证据。因此,对于这类案件,法律允许被害人在能提供证据证明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直接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解释》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2、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4、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三、刑事自诉案件审查时间是多久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1、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

  2、缺乏罪证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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