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155-5001-5588

律所介绍

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 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汇集了一批专业化的资深律师和青年精英律师,其中大部分具有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更有一部分具有会计学、刑侦学、土木工程、英语等专业知识背景,他们发挥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

电话号码:0531-67898315

手机号码:15550015588

邮箱地址:lishoulvshi@163.com

执业证号:13701201210365873

执业机构: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中国铁建国际中心B座7层

刑事辩护

被依法判处管制的,留置期限是否可抵扣

    刑事处罚措施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而管制是属于主刑之一,管制的处罚是相对比较轻的,实行社区矫正,那么被依法判处管制的,留置期限可不可以抵扣?有关这类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被依法判处管制的,留置期限是否可抵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管制是如何执行的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留在原单位或者居住地,不离开自己的住所,不需要中断社会的正常交往,与劳动者同工同酬。

    2、公安机关执行管制。

    由县以上的公安机关,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监督、考察、评议和改造。公安机关在执行管制时,应当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告知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的活动范围、地域和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并向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所犯的行为、管制的期限,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等。

    3、人民群众监督。

    在监管犯罪分子的活动中,依靠群众建立监督考察小组,依法对罪犯进行经常性认罪伏法教育和监督考察。对于出现迁居、死亡等变动情况,应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法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相关法律知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鲁ICP备18021341号-1 鲁公网安备37010202001423 Copyright © 2018 www.sdlisho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中国铁建国际中心B座7层

电话:15550015588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