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汇集了一批专业化的资深律师和青年精英律师,其中大部分具有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更有一部分具有会计学、刑侦学、土木工程、英语等专业知识背景,他们发挥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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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有些罪犯被判刑的时候,判决书上面还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等于罪犯是已经不再跟普通的公民一样享有相应的政治权利了。在这时候罪犯是否还是公民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好奇跟实际的思考等等。
一、剥夺政治权利是公民吗
是公民,不是人民。
首先,人民是个抽象的概念,不是单数。
其次,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已经不属于人民,在政治上属于人民的敌人。当然这也是相对的。
公民的自然属性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体。公民的法律属性是指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以一个国家的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应由国家法律加以规定。政治权利是公民的权利之一,因此剥夺政治权利与否并不是其是否是公民的要件。
因为剥夺政治权利并不是取消国籍,所以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仍然是中国公民。
二、法律规定
《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还是公民,但却不是人民,所享有的权利也可以发生相应的变化,希望大家能搞清楚具体的内容跟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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