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汇集了一批专业化的资深律师和青年精英律师,其中大部分具有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更有一部分具有会计学、刑侦学、土木工程、英语等专业知识背景,他们发挥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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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在量刑和处罚上都是有区别的,主犯是如何认定和处罚的呢?
一、主犯的认定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的策划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
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带头闹事的头目,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
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
二、主犯的处罚
1、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即其他犯罪分子所犯的罪也归于主犯的所犯的罪行中。
2、对于主犯自己犯的罪也从重打击,对其定罪量刑,按照其所参与、组织的、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3、在刑罚执行中,对其减刑、假释应当严格规定。
注意,刑法对主犯的处罚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二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之外的其他主犯,按照该主犯在共同活动中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或者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由于一般主犯虽然在共同犯罪中对其所参与的犯罪起主要作用,但是其毕竟不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样,参与整个活动的策划,指挥整个活动。所以,对于除了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之外的主犯,他们只对自己亲自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样对集团所有的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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