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汇集了一批专业化的资深律师和青年精英律师,其中大部分具有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更有一部分具有会计学、刑侦学、土木工程、英语等专业知识背景,他们发挥其... 详细>>
律师姓名: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
电话号码:0531-67898315
手机号码:15550015588
邮箱地址:lishoulvshi@163.com
执业证号:13701201210365873
执业机构: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中国铁建国际中心B座7层
一般人知道醉酒开汽车,一旦被交通部门查处到,确认为醉酒驾驶的,即需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醉酒后开摩托车并撞到人的,那么是否也要承担刑事责任,首先得看当前刑事法律的规定。
按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处拘役:
1、驾驶者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驾驶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者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驾驶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所以,按照以上的刑事法律规定,醉酒驾车上路撞到人的,其实不管是汽车还是摩托车,只要是机动车就需接受处罚。因此,有些人以为醉酒开摩托车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其实该想法错误,只要司机体内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l00ml,那么将会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处拘役,最高可以判处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并且,根据规定,醉驾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交通部门查处到会约束至酒醒,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后,因为按照我国当前法律规定,只要是醉酒开摩托车上路的,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有撞伤他人的,那么将可能承担更重的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鲁ICP备18021341号-1 鲁公网安备37010202001423 Copyright © 2018 www.sdlisho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中国铁建国际中心B座7层
电话:15550015588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