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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目击者发现交通事故没有报警会怎样

  我们知道,法律体现公平正义,但是有些涉及道德的事情是管不了的,因此法律也有一定局限。看到发生交通事故,目击者在发现他人开车撞人的当下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事后警察来现场盘问的时候才主动的交代事实,那么这时候目击者需要承担责任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开车撞人不报警是否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报警,未报警有可能按肇事逃匿处理,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逃匿造成一人以上重伤的,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发现他人开车撞人的情况目击者并不是有绝对的义务需要去报警,但是报警是个人的正义体现的方式之一,大家应该都要做个有良心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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