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汇集了一批专业化的资深律师和青年精英律师,其中大部分具有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更有一部分具有会计学、刑侦学、土木工程、英语等专业知识背景,他们发挥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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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想分开,符合条件是可以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宣告婚姻无效的。我国对于宣告婚姻无效是有详细规定的,那么,什么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怎么处理?下面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怎么处理?
1、当事人仅以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婚姻法》第4条)为由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当事人依《婚姻法》第10条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应不予支持。
3、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一方或利害关系人依《婚姻法》第10条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的无效婚姻之诉,婚姻当事人双方均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5、与离婚之诉的关系: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审查中发现属无效婚姻的,应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与无效婚姻宣告申请案件的,应先就后者作出判决后再进行审理离婚案件;一旦婚姻被宣告无效,应当继续审理涉及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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