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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 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汇集了一批专业化的资深律师和青年精英律师,其中大部分具有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更有一部分具有会计学、刑侦学、土木工程、英语等专业知识背景,他们发挥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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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开发商征地以后没有开工如何处理

  众所周知,建房子,首先就要有土地。因此,房屋开发商在建设房屋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先取得土地的,那么土地去哪找呢,如国有土地的出让、征收土地等,当获得审批以后,就要开始规划建设了,这时候,如果开发商征地后一直不动工怎么办?以下为您介绍,欢迎阅读。

  开发商征地后一直不动工如何处理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土地后不对土地进行开发的,超过三年的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回收闲置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以上知识就是对“开发商征地后一直不动工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土地后不对土地进行开发的,超过三年的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回收闲置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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