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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如何规避回迁房买卖纠纷?

  除了商品房会被人们用于买卖之外,现在社会不断发展,回迁房买卖越来越多,购房过程中,很多购房者会担心交易出现不可预知的情况,因此在购房前了解相关知识是很有必要的。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如何规避回迁房买卖纠纷?下面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回迁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而另一种是业主已持有房产证。

  第一种,也就是业主手中有回迁协议的,回迁协议是一份私人的商业协议,这个协议并没有得到房产管理部门的认可。所以双方在交易时,可以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拿到后才可以做真正的过户。

  第二种也就是业主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就可以正常过户转名。许多出售回迁房的业主出售时要求先收取订金,甚至先收部分楼款,作为购买保证,余款则待到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另外部分回迁房当取得房产证时,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

  二、如何规避回迁房买卖纠纷?

  购房过程中,很多购房者会担心交易出现不可预知的情况,因此在购房前了解相关知识是很有必要的。首先,要留心该回迁房是否已经获得房产证,因为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其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该由谁承担也要明确,回迁房的买卖涉及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

  另外,购房者要有所防范,防止业主一房两卖的行为,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若该回迁房为夫妻共有,为了保证交易的效力,购房者应要求卖方的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尽量要求卖方的第1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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